现金券使用

现金券可全场通用,不受商品类别限制,但不能和积分一起使用。

每张现金券的有效期为30天,从获得现金券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。用户如果在有效期没有使用,过期作废。

会员可使用的现金券金额最高等于当次购物总金额的10%,且每张现金券只能使用一次,不可拆开使用。

包包树购物商城现金券严禁出售或是转让,如经发现并证实的该现金券将予以作废处理;

使用现金券支付的订单发生退货时,退款结算按照实际结算金额退款,现金券不予兑现;

现金券不能用来支付相关运费,也不可兑现;

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包包树购物商城所有。